湖北日报客户端
近日,湖北交投京珠运营公司第五综合巡检办在日常巡查中,于S43孝洪高速洪孝向云梦北停车区发现一辆摩托车疑似违规上高速,存在安全隐患。巡检办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情况上报给孝感高警二大队,一场紧密的路警协作就此拉开序幕。
孝感高警二大队接到上报后迅速到场,京珠运营公司巡检办工作人员已提前做好现场情况记录,为后续处理提供便利。经核实,驾驶人吴某(男,33 岁,四川内江人)从四川老家驾驶摩托车前往江苏旅游,途经该路段时未按要求佩戴安全防护器具。考虑到天气炎热,吴某满头大汗、神情疲惫,双方协商后,由警车和巡检办车辆共同护送其至就近的孝昌西收费站。
到达孝昌西收费站后,工作人员立刻上前,热情引导吴某缴费,随后邀请他到“爱心小屋”休息室休整,贴心提供饮用水和西瓜,让吴某在炎热中感受到清凉与关怀。期间,收费站工作人员与民警一同向吴某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结合案例讲解违规风险,对其逃费心理进行批评教育。同时热心提醒旅友摩托车上高速需携带齐全证件,并佩戴头盔、护肘、护膝等护具。出发前请检查车辆刹车、轮胎及悬挂系统,确保安全行驶。吴某对此次路警协作的帮助和收费站的优质服务由衷感谢。
此次事件是湖北交投京珠运营公司与交警部门“一路多方”联勤联动的生动实践,充分展现了收费站在协作中的积极作用和优质服务。今年以来,双方通过这种联合机制高效处理各类突发情况,救助服务群众100余人。未来,湖北交投京珠运营公司将继续深化协作,以更高效联动、更贴心服务,为司乘营造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王虹 朱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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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评:
不知从哪里听来的一句话,说法治的精髓在于执法。的确每个人身边都能看到大大小小的违法行为,比如随地丢个垃圾、行车时遮挡号牌,逃车票等等。如果没人来管,那么就让人感受不到法律的作用,只是少有人理会的一纸空文而已。然而说起执法,首先是谁来举报,证据如何固定,第一步都难以解决。还有就是执法主观操作的空间又如此之大,什么情节、动机、造成的实现危害、认错的态度、身心是否健康、是否为妇女老小等等,难以避免地参杂具体执法的那个人主观上判断认知。更重要的是考虑社会影响,通过执行达什么教育意义等等。然后是一些不可言说的“管用的小技巧”。身边琐事多如牛毛,岂能每一件小事都能成网络热点那般受大众聚焦关注。现今一件事违法与否,光通过对比法律条文是一般看不出来了。因为法律条文用哪一部法、哪款哪条,解释权可不在平民大众吧。而且具体事实认定也是个技术活。法律对我这样一个曾经学习成绩良好的大学生都变成了难以理解捉摸的东西,成为一个专业性强、设计精巧的少数人掌握的辩解话术,这也许是无法让人尊重的、另一种可悲的极端。

对熟人、同乡等明知其错误却不愿与其争论、批评,保持一团和气。二是破坏集体生活原则。不负责任的背后批评,开会不说、会后乱说。三是对抗组织要求。命令不服从,个人意见第一;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第二类是背离政治立场与斗争精神。首先,纵容错误言论。对不正确议论或反革命言论不争辩、不报告。其次,开展非原则性的斗争。对错误意见开展斗争时沦为个人攻击、泄私愤。最后,政治态度消极。执行政策时阳奉阴违,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第三类是脱离群众、缺乏责任意识。其一,漠视群众利益,见到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不制止、不解释。其二,放弃宣传责任,对群众不进行宣传、不关心痛痒。其三,推卸个人责任,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哲保身。第四类是作风涣散与自我放任。工作敷衍懈怠,办事无计划、得过且过;居功自傲,摆老资格,工作随便、学习松懈;自我放纵,知错不改,对自己采取自由主义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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